,指为满足借款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特点是期限灵活,能够很好的满足借款人短期和中期流动资金需求。目前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只面向二级单位办理。
2.固定资产贷款,指用于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贷款(包括中长期贷款,也有用于项目临时周转用途的短期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原则上面向二级成员单位申请,项目融资贷款可由各级法人单位申请,目前公司仅面向铁建表内企业办理。
固定资产贷款根据项目运作方式和还款来源不同分为项目融资和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1)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
(2)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是做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
(3)还款资产金额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出售的收益、补贴收入或另外的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3.并购贷款,指向合乎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人民币或外币贷款。并购,是指借款人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并购可由并购方通过其专门设立的无别的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进行。
1.信用担保指以借款人的信誉进行担保。目前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以信用担保为主。
2.保证担保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
3.抵押担保,指按《担保法》及《物权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进行担保。
4.质押担保,指按《担保法》及《物权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进行担保。
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一般应采用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无法采用抵押或质押方式的,可采用保证方式;符合信贷条件的,可采取信用担保。
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公司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一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标明。
对用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周转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一般不超过1年,借款人评级较高的,贷款期限可超过1年,但不超过5年。固定资产贷款根据项目或借款人预计现金流情况合理确定总期限。
1.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实行浮动制。公司定价部门依据公司政策和市场行情报价,结合各二级成员单位最近一个季度资金上存度预算完成情况及日均存款额进行定价,目前对各二级成员单位流动资金贷款定价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15%,超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除外。
2.公司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定价综合考虑贷款风险、资金成本、综合收益、市场之间的竞争等因素,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及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合理定价。
1.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按期年检的企(事)业法人,持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与合法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