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邵春雷 □靳伟鑫)近来,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查看院第五查看部处理了一同民间假贷虚伪诉讼案子,赵某某被人民法院以虚伪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该案中,赵某某在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告贷给秦某等人10余次。法院判定秦某等人偿还赵某本金136万元,并承当利息丢失106万元。承办查看官在处理案子过程中,发现这起案子现实并未查清,存在虚拟债务景象。
承办查看官遂举行查看官联席会议,找到案子中存在的缝隙,找准查询方向,并从法院调取很多卷宗进行阅卷,对两边当事人在原审中供给的依据逐个整理,问询当事人了解两边假贷根底及案子细节。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仔细查询核实,经过调取赵某某、秦某的银行流水、支票存根等相关依据后,终究确认赵某某向秦某汇款20万元,且该金钱秦某已偿还,不该核算为告贷本金。另,赵某某向秦某出具的15万元现金支票,归于虚伪依据。承办查看官终究查清了案子根本现实,复原了案子本相,确定该案为虚伪诉讼案子。
长治市查看院向山西省查看院提请抗诉后,山西省查看院依法提出抗诉,一起将赵某某虚伪诉讼违法头绪移交公安机关,终究赵某某以虚伪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该案的成功处理,有力冲击了经过虚伪诉讼取得不妥利益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净化了司法环境,保护了司法威望。